
按照秋冬季防控物资储备要求,在疫情常态化的现阶段需要补充物资储备,现购买部分防控物资公告如下:
一、采购项目及内容
(一)采购人
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(二)采购内容
医用防控物资
(三)采购货物名称、数量及预算价
1、二氧化氯消毒片:160瓶(100片),预算价320元。
2、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片:400瓶(100片),预算价8000元。
3、75%酒精消毒液(500ML):2000瓶,预算价8000元。
75%酒精消毒液(250ML):2000瓶,预算价6000元。
4、季铵盐消毒剂(500ML):2000瓶,预算价50000元。
5、75%乙醇速干手消毒液(100ML):2000瓶,预算价10000元。
备注:因此次采购物资为储备物资,本次采购的第3、4、5项货物采用实物和轮储相结合的方式供货。
二、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
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⑥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2.供应商所投产品生厂家须具有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》和各项产品的检测报告。
3.信用要求:供应商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“失信被执行人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”,且未被列入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”名单。供应商相关信用状态以报名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。
4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。
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:
1. 营业执照(副本)原件,2020年度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,2020年度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。
2. 生产厂家报名时提供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》原件和各项产品的检测报告原件。代理商报名时提供生产厂家的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》和各项产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。
3.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(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)。
4.供应商须提供包装完好的样品一份。
三、项目报名时间、地点及领取询比文件时间
1.时间:2020年 11 月 3 日至2020年 11月 5 日,上午09:00至11:30,下午13:30至17:00(北京时间,休息日除外)。
2.地点: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具管理中心(保定市五四东路352-65号)。
四、递交文件和询比时间及地点
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0年 11 月 6日下午14:30(北京时间)。
地点: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二楼会议室。
所有参加申请人应编制“询比响应文件”。询比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。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文件规定的询比响应文件恕不接受。本次不接受邮寄的询比响应文件。
五、公告发布媒体
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(http://www.bdswjw.gov.cn)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许立群 仲新爱 联系电话:0312-50376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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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氧化氯、过硫酸氢钾厂家供货热线:④00⑧⑥⑨⑦00①
,本厂承诺不参加该投标项目,欢迎各地消毒产品经销商来电洽谈合作事宜。